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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文 第35章 巧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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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高洋时不时地更换目标,在这样的威压之下,想要不害怕真的很难,稍有不慎就命丧当场。

    高殷走到他的身侧行礼,想要通过搭话让高洋放下弓箭,但高洋隔空给了他一脚:“别打扰我!”

    忽然,一个面容姣好的舞伎顿了顿,高洋像是老饕见到了美食,立时松手,箭矢飞入舞伎的口中。

    “咯……!”

    舞伎似乎是想开口求饶,可是一切都被扼杀在了喉中,她的双手无力地伸抓,但这除了让长袖更加灵动外,就没有丝毫的意义,接着她倒在地上,曼妙的身躯微微颤抖,眼神迷离,渐渐闭眼睡去。

    “哈哈哈哈!”

    像是在品尝无上美味,高洋发出恶鬼般的大笑,他连连拍掌,指着舞伎的尸体,狂笑着说:“难得,难得,居然是射入口中!快,查查这舞伎的家人,给他们赏赐,她死得好,死得好啊!”

    高殷仿佛看见高洋手中蔓延无数丝线,牵动廊下臣子们的唇舌连声说好。

    好似一群木偶。

    高殷忽然有些想吐,捂住嘴唇,高洋这才转头过来,关切地问:“怎么了?是不舒服了?”

    他看向高殷身后,侍者们捧着的匣子,露出玩味的神色:“莫非是要献上来的?”

    高殷强忍恶心,回应高洋的话:“正是呢。父皇日理万机,应当善养贵体,儿苦思冥想,终于想出这两样东西来。”

    他接过侍者递来的匣子,亲自递给高洋:“这东西叫做牙刷,可以清洁牙齿,使人神清气爽,配上这用蜂蜜、青盐、天麻混制而成的牙膏,能预防齿龋。”

    “当真?!”

    高洋闻言,咧嘴一笑,露出青黄如山峦的烂牙。

    日夜酗酒,食饮无度,高洋能活到现在已经是奇迹了,他的身体在快速衰竭,牙齿也不例外,因此深受牙疼的苦恼,否则高殷就不会一拳打掉他的牙齿。

    高殷命人拿来清水,高洋拿起牙刷,对猪鬃毫不在意,沾了些牙膏放入口中,刚一刷动,就感觉到一股清凉的快感直充头皮,爽得他连吸冷气。

    “你加了什么?为何这么清快?”

    高殷让人打开药盒,指着其中一味:“儿加了些薄荷,这样用起来更舒服一些。”

    高洋用得爱不释手,连刷三次,又命人拿来铜镜,仔细观察自己的牙齿,确认自己的牙的确比之前整洁了许多,心下大快:“好,这牙刷果然不错,你呀你……”

    他笑着,用手指点点高殷:“读了那么多书,总算是有些用了!”

    高殷继续说:“让父皇喜悦是儿的本分。儿想的是,天下有许多人都不懂护理牙齿,饱受牙疼之苦,民间常用手自搓,或用柳树枝,若是儿将这个牙刷批量生产,做成买卖,日后也是个进项,多少补贴一些国用。”

    高洋闻言,仔细思考了一会,才缓缓点头。他颇为抵触这种商贾之事,如果是在以前,太子拿这种事情来说道,一定会引来他的责骂。

    但这段时间,太子让他大为改观,现在又是为了国计民生着想,甚得大体。

    现在齐国的国库,因为要供养军队,修建长城、宫殿,还有他滥赏无度的开销,已经快要见底。

    旧魏的官员是没有俸禄的,免费为国家上班,因此高洋登基后,最早办的其中一件事就是给官员们发俸禄,这项举措受到了官员们的热烈欢迎,看高洋也顺眼了许多。

    但现在国家要节省开支给皇帝取用,眼看着又要回到那个免费上班的时候,虽然臣子们不说,但高洋知道他们心里有怨气。

    所以太子能从这想事,让高洋很是欣慰,甚至隐约有些愧疚。

    “你说得有些道理,之后写份奏文,拿个章程出来。”

    高洋轻咳两声,问起还未打开的另一个匣子:“这是什么?”

    同样是由高殷亲手打开,只见他手中端着一根轻巧的鹅毛。

    高洋看不明白,笑着问:“怎么?要朕插在发髻上,能治头疼之疾?”

    高殷拿出备好的墨汁,解释道:“这是孩儿偷懒的办法。有时研墨麻烦,孩儿就会先存好墨水,在一些不甚讲究的地方用,会方便一些;这鹅毛也是一样的,您看。”

    高洋仔细观看,发现羽毛的翎管处已经被削尖了,高殷将那儿蘸上墨汁,在纸上书写。

    “这是……”

    高洋眉头挑起,这似乎是用羽毛制成的笔。

    它与毛笔不同,毛笔字虽然更加美观,但笔触是毛,落笔较软,需要掌控力度和速度,还就此诞生了书法,正说明毛笔的使用颇为费劲,能就这样琢磨出一门学问。所谓学毛笔锻炼耐心,实际上就是说毛笔本来就需要练习。

    而这羽毛笔是硬头的,上手就能用,而且字小、细,能够填入更多字数,因此就节省了纸张成本。

    而且一看就知道它的成本只是一根羽毛,比起要特意搜集众毛而制成的毛笔,羽毛笔也是肉眼可见的成本低廉。

    “……儿想不用细说,以父皇的英明,应当足以看出这羽毛笔的妙用。”

    高殷停笔,展示自己的成果,一页纸上写满了三百字,而以往用毛笔只能写上七十字。

    高洋忍不住赞叹:“真是巧思也!”

    为什么中国古代,往往书籍资料都很精简?不是他们不想多写,而是中国早期是用刀子刻字在竹简上,中后期用毛笔写在纸帛上,碍于书写材料的限制,文字内容必须精简。

    即便能写极小字者,那也需要长久的练习,毛笔的笔触真的太软了,很难控制。

    但这羽毛笔用两根手指就能自由拿捏,轻易地写出极小字,同样一份材料,这羽毛笔可以多写数倍的内容,大大方便了文字的编写和传播。

    高洋可以想见,假以时日,羽毛笔会威胁到毛笔的地位,因为它真的是太方便了。

    他接过高殷递来的羽毛笔,发现真的很轻,自己一只手指就能抬起来,两根手指夹在手中,忍不住转动。

    高殷见状,退至侍者身后,侍者还没反应过来,就被羽毛笔中的墨汁洒在脸上,逗得高洋一乐。

    “这种羽毛笔的笔头坚硬,容易磨损,需要用小刀再削尖,而且寿命不久,一根只能用七日左右。但……”

    高殷从侍者身后出来,幽幽说道:“它绝不会像毛笔一样掉毛,造价又低廉,和存好的墨汁一起配用,文房四宝,就可以少了一个砚台啊。”

    南北朝的时候,已经有文房四宝的称呼,也就是笔墨纸砚。

    世家大族和朝廷公卿,还是会继续用精良的毛笔和砚台的,这代表着一种牌面,一种生活格调,就像星巴克的会员卡是沪爷的签证。

    但出门在外,随身带一个砚台就很沉重了,如果用羽毛笔,只需要准备数根羽毛,纸张,和一瓶存好的墨水,远远比带砚台方便得多,对底层士民十分利好,同样是一门适宜的买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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